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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何自然:重过程还是重结果?——的母语对英本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7-8-28 20:56:18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Pinkham(2000)在其专著The Translator’s Guide to Chinglish(《中式英语之鉴》)中,列举过大量的中国的英本,并予以修正。据我们观察,Pinkham和中国在英译汉语原著时的语用方式不尽相同,他们的存在着表达上的差异。我们从语用学的视角对这些现象加以分析,发现汉语为母语的英,其英本的语用取向往往着重事态的过程,而英语为母语的英,其英本正是他们的母语文本,其语用取向则着重行为的结果。本文以母语不同的所译的英文文本作为,并根据语言学的一些相关研究,印证了母语不同的确实存在这种语用差异。此外,我们还对各种汉译英的文本作了进一步的检验,了重结果是操英语人士习惯的语用特点。本文还根据英语语用重结果的特点推导出一条汉→英翻译原则:须设定文本的读者对象是操英语的本族人,要在文本中体现出重结果的语用取向。为此,效果必须讲究客观、求实。我们认为,这个推论对汉英翻译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王建国,博士(外国语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艺术与教育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导师组组长、外国语言研究所所长。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第五届学科评议组、上海市社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对外话语体系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翻译硕士教指委委员、上海市外文协会理事、中国逻辑学会语用学专业委员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中国生态翻译与认知翻译学会常务理事、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rchaeology and Historical Linguistics Society的编委。曾担任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论文匿名评审、国家汉办官网文件英文审校、国内和国际刊物多家刊物匿名评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上海社科基金项目匿名评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两项及其他课题19项,出版各种著作(译著)8部,发表论文88篇。

  何自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4届学科评议组、国外《语用学学刊》(Journal of Pragmatics)、《跨文化语用学》(Intercultural Pragmatics)及《语用学》(Pragmatics)等刊物编委、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现代外语》编委副主任;现为该刊顾问委员会、中国逻辑学会语用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何自然教授长期在高校从事外语教学,曾任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英语学科评议组组长;广东省翻译人员高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9年获高校优秀教学国家级优秀及广东省优秀教学一等;1991年起,先后被大学、浙江大学等十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或兼职教授;1992年起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何自然教授30多年来在国内外发表论文近二百篇,出版了国内第一部《语用学概论》及其他语用学、语用语法等专著和译著10部。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统计,其论著在相关学科论文中的被引用次数一直排在全国前列;2008及2011年曾连续两届入选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名单。

  Malmkjœr(1998)认为,“自1960以来,许多有关翻译理论和实践的文献实际上主要谈论的是使用,而不是意义。当然,出现这种潮流的部分原因是由于语用学的发展。”近年来语用学对翻译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带来很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关联论(Sperber & Wilson,1986/1995)和论(Verschueren,?2000)给我国的翻译研究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关联论强调语言运用的中理解,为翻译实践中的理解过程带来有益的,而论则强调表达,又为翻译实践中的表达过程起指导作用。当然,这里需要防止对关联论与论的片面理解,认为关联论对表达、论对理解不具有指导意义。不过,我们似乎认为,这些语用学理论对翻译中原语与译语之间的转换尚难以给予明确的理论性指导。

  多数学者认为,翻译过程包括理解和表达两个阶段(如Wilss, 1982;张培基等, 1980/2003),近来一些学者则在理解和表达之间加入了转换过程(如Nord, 2005)。我们同意翻译过程一般应分为理解、转换与表达三个过程。转换过程是翻译的根本性的区别特征。如果翻译不强调转换过程的重要性,那些既能很好理解原语、也能很好表达译语的双语人士就没有必要学习翻译了。这样一来,研究翻译教学就没有意义,翻译研究者取得的也难以别人,翻译研究更没有必要成为一门的学科了。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以往的翻译教学与研究,包括语用翻译的研究,从未涉及到翻译中转换过程的研究;我们只是认为,以往对翻译过程的认识往往只包括理解和表达两个阶段,而把重要的转换过程只包含在表达之中。本文意在强调翻译的转换过程研究必须得到突显,成为翻译研究中的重要领域。而这个领域的研究得到推进的前提是对比语用学的发展。

  本文将通过《中式英语之鉴》(Pinkham 2000)中一些翻译案例,提出汉英表达中各有一条语用原则,并阐述这两条原则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尤其是对翻译中转换的指导作用。

  我们可以发现,以上四例汉语句子中表过程的动词在Pinkham的英译中都被删除,Pinkham的英译只用了原文中表示事件结果的动词谓语。因而,我们大概可以总结出一条语用原则:汉语语用重过程、英语语用重结果。以下例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该语用原则的正确性。

  (5)(新华网)岁末年初,名目繁多的宴请活动开始增多,由此造成的浪费也不可小觑。在蛇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大力节约,狠刹浪费之风,势在必行。(《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6)(新华网)艰苦奋斗、勤俭建军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是人民军队的本色。能不能做到以勤俭节约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不仅直接反映干部的生活方式和状态,而且集中检验干部的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

  以上截取的两则新闻片段均是针对中国“狠刹浪费之风”政策的相关报道。我们观察到汉语的新闻报道的语用取向:动词使用率高,句子的动态感强。如“在蛇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大力节约,狠刹浪费之风,势在必行”,而在英语报道中的相应的内容则只表述为“it is suddenly the political shion to denounce the high-spending habits”以及非常简洁明了的 “No more spending public money on banquets. No more official gift-giving. No more using official cars on public holidays.”这两段英文报道的共同语用取向是,使用较多抽象名词和介词,语句的静态感强。相比之下,汉语的新闻语段则显示多重事件的发展,动态感和过程感都比较强。

  我们可以发现,汉英对比语言学的一些已有观点也印证了汉语重过程,英语重结果的语用取向。这里略举数例:

  首先,连淑能(2006)认为,汉语重归纳,英语重演绎。汉语由于缺乏语言中的形式机制,因而严重依赖语序的排列。事件发生的先后、空间大小的先后、前因后果的先后、条件与结果的先后等都反映了汉语依赖语序造句、谋篇的特点。可见汉语着重依序排列归纳的特点正好印证了我们说的汉语重过程的特点。

  连淑能(ibid.)指出,英语语篇“突出主语和主题句,注重分析推理,直线性、有秩序、有层次地围绕主题展开,信息安排往往采用‘突显’语序:头短尾长,先点出主要的或重要的判断、结论、观点、态度、要旨、结果、行为等,再追叙一些与此有关的背景、历史、条件、、事实、情况、情节、理由、原因、分析、等”。因此,英语重演绎的特点也可以认为与英语语用重结果的特点相印证。

  其次,刘宓庆(2006:409)认为,汉语是动态语言、英语是静态语言。英语有发达的形式机制来表示各种结构关系,动词受形式约束,一个句子或小句中只能有一个谓语动词,谓语动词有人称、数以及时态的变化,其他的动词为非谓语式如分词或动词不定式。若说话人要表达多种动作含义,势必产生谓语动词的竞争。由此,英语以谓语动词为中心,视点较为固定。相比汉语而言,汉语中许多用动词表达的概念,在英语中往往用名词、介词等来表达,由此产生了静态的语言特征。汉语没有发达的形式机制,动词之间没有形式的差异和要求,动作发生的前后需要靠语序来表现。由此,汉语动词的使用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汉语的视点流动,各个动词表示的动作前后相继。这也正是造成了汉语中存在多动词句的原因。

  至此,我们认为,以上汉英语言现象和已有的对比语言学的观点了我们的观察:汉语语用具有重过程的特点;英语语用具有重结果的特点。

  我们在前文提到,Pinkham对中国译家的文本进行修订时,往往删除文本中一些表示过程的动词,而改用一些带有结果或目的概念的动词谓语表达形式。具体地说,在汉→英转换阶段,先要在大脑中对汉、英语的语用规则进行转换,然后在汉→英表达阶段就能将汉语原语中表过程的动词改为带结果或目的(意向结果)概念的动词谓语形式。

  据此,我们试图比较母语不同的可能产出不同语用表现的英本来证明汉语语用重过程、英语语用重结果的特点。下面我们通过《红楼梦》两个英译本加以比较,看能否的母语对英本会有上述的不同的语用特点,同时观察一下这两条原则所产生的结果。

  由于汉语很讲究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遣词造句,加上上述汉→英表达阶段的语用变化,我们发现,汉语原文多动句的最后一个动词(这里称末位动词)以及单动句中的动词,往往充当英语语句的谓语动词③。这是因为汉语多动句中的末位动词是语句信息的落脚点,在句中表示结果或表目的(意向结果),其传意的重要性与英语谓语动词的信息地位相仿。例如,例(7)的末位动词“摔”在两个英本中都被译为英语句子的谓语。

  安然、王建国(2013)统计过杨、霍两个译本第三回中英语谓语动词源于汉语多动句和单动句动词的情况,发现这种现象在两个英本中分别占69.63%和64.80%。其他的英语动词谓语分别转换自汉语多动句中的首位动词或其他非末位动词④。见下表:

  事实上,英语重结果的观点并不能完全靠英语动词谓语来自哪个汉语动词来证明的,而且在上表中并没有将连动句、兼语句以及主谓结构充当句末某个成分的句子区分开来。由于一般只有兼语句及句末充当句子某成分的主谓结构的末位动词不会转换为英语谓语动词,而连动式是应该区分出来进入统计范围的。这样一来,从汉语多动句末位动词转换为英语动词谓语的语用习惯在两家英本中的差别比例还会更大。

  下面,我们讨论一下为何兼语句和句末充当句子某成分的主谓结构的末位动词一般不会被转换为英语的谓语。由于这两种句型结构中的多个动词各具不同的语法地位。在汉语兼语句和句末充当句子某成分的主谓结构中,末位动词往往不具有表达全句结果的功能,因而,一般也不会作为汉语表结果的动词而被译为英语的谓语动词。

  在例(8)中,《红楼梦》的两均选取第一个动词“念及”充当英语的谓语动词,而“依傍教育”仅处理成非谓语结构:

  再如例(9),杨的英本中的“居”溶入了宾语从句之中,而霍本则将之溶化在宾语短语之中。两个文本都没有将汉语句子的末位动词“居”转换为动词谓语,却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它所传递的信息:

  下面,我们再看看英本中对汉语连动句末位动词的处理。我们发现,由于英语语用重结果,汉语连动句中的末位动词还可能成为英语句子中的目的状语或结果状语,或者说英语句子中的目的状语或结果状语可能来自汉语连动句中的末位动词。在《红楼梦》整个第三回的两个文本中,连动句中末位动词在杨译和霍译中被处理为目的状语或结果状语的分别有23例和17例,两位用这个方法处理连动句末位动词的比率分别为32.39%和23.61%,即杨本使用此法较少,霍本中使用此法处理居多。末位动词在杨和霍的英本中分别被处理为谓语的有36例和35例,占所有连动句末位动词的比例分别为50.70%和48.61%。即连动句中的末位动词转换成英语动词谓语、结果或目的状语的总和在杨译和霍本中分别占了83.09%和72.22%。例如:

  (10)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今日因往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晚间你看见便知了。

  例(10)中,动词“还愿”是动词“往”的目的,两位均选取动词“往”做谓语动词,动词“还愿”转换成介词短语做目的状语⑤。

  上述表明,两个译本的都基本上遵循了英语重结果的语用取向。然而,Pinkham的表明,中国的仍然存在一些没有遵循英语重结果这个语用原则的情况,把汉语重过程的语用原则迁移到英本之中。这种负迁移现象在杨宪益的英本中同样存在⑥。例如:

  在例(11)中,杨本明显有汉语表过程的语用痕迹。汉语中“的去罢”并不是实指,结果在中却给读者的感觉是实指。而霍本则如实再现了言者线)杨本中的you显然有一个移动过程,而霍本的you是静态的⑦。

  至此,我们认为,汉语存在“过程”的语用取向,英语存在“结果”的语用取向。《红楼梦》的两个译本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翻译过程中两种语用取向的转换。但同时,我们发现,尽管杨译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精湛的英语语感,但以汉语为母语的主译杨宪益有时在中会不自觉地表现出汉语的语用取向来,即受到母语语用原则负迁移的影响。

  上文我们论证了汉语存在过程取向的语用习惯,英语存在结果取向的语用原则。当然,我们提出的两种语言不同的语用表现,并非只对汉语多动句中末位动词或单动句动词的英译有指导作用。这两条原则其实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给汉→英翻译起一种指导作用。

  我们认为,重结果的英语语用原则,必然要求汉→英要时刻记住英语表达要运用重效果取向的思维方式。因此必须设定自己的英本接受对象是英语为母语的读者,要使自己的译作在他们身上获得认同和共鸣。

  同时,我们认为,重结果的英语语用原则,必然要求汉→英在运用英语表达时要尽量遵循求实的语用原则,即在英本中要做到化虚为实。在下面的例(13)中,两个译本都对“天”、“风云”、“旦夕”、“祸福”等概念做了化虚为实的处理,没有将它们一一表达出来:

  求实原则还可以理解为,在汉→英翻译中,要尽量务实地再现客观内容,减少汉语中的主观想像。下面几对汉→英公示语表达上的差异正好体现了汉语常用的人文关怀词语在英语中都无需对应地翻译出来:

  (17)那个宝玉是个‘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瞧不见自己的’的,只知嫌人家脏。这是他的房子,由着你们糟蹋,越不成体统了。

  例(17)中的“丈八”实为虚指,但两位都都翻译成各自理解的实指了。我们认为,求实的语用原则对翻译来说在于效果的求实,而不是把主观的修辞转换为客观的现实。也就是说,英语语用的求实表现在两个方面:求实效、求(客观)实际。

  就《红楼梦》的翻译而言,霍克斯的文本似能更好地体现了以上原则。在“前言”中,霍克斯(1979:46)写道:“我不认为我一切都做得很好,但是如果我能把我在这部汉语小说所得到的愉悦甚至是部分愉悦传递给我的读者,也就不虚此生了。”霍克斯(1979:45)对汉语中“红”的翻译自白就是最好的注脚,他在“前言”中就说:“有些《红楼梦》爱好者肯定会觉得我的中没有把小说中的 ‘红’的意象翻译出来,……,但是,在英语中除了有 ‘the rosy cheeks and vermeil lip of youth’的意象之外,根本没有汉语中 ‘红色’代表 ‘财富、春天、青春’等意象的用法,因此,我把 ‘红’译成 ‘golds or greens’。”

  我们引用了霍克斯这些观点,并不是地认为杨宪益在翻译时就不讲实效,不求客观实际,不针对母语是英语的读者。然而,下面的一段采访似乎很有意思,它既像是戴乃迭的检讨,又像是杨宪益夫妇这对夫妻组合间的思想交锋:

  戴乃迭:我们的灵活性太小了。有一位翻译家,我们非常钦佩,名叫大卫·霍克斯。他就比我们更有创造性。我们太死板,读者不爱看,因为我们偏于直译。

  戴乃迭:应该更富有创造性。翻译家应大致做到这样。然而,我们长期以来一直受过去工作的,以致现在我们的翻译家比较拘泥于原文,平庸,还是深受过去老框框的影响。

  杨宪益:我认为翻译的时候不能作过多的解释。应尽量于原文的形象,既不要夸张,也不要夹带任何别的东西。当然,如果翻译中确实找不到等同的东西,那就肯定会一些原文的意思。但过分强调创造性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一来,就不是在翻译,而是在改写文章了。

  戴乃迭:可以这样做,因为他们(记者)对自己的读者很了解。他们就是为自己本国的读者而写报道的嘛!而我们则不然,我们是为看不见的人民作翻译;英语翻译更是如此。我们不仅在为美国人或人作翻译,也在为亚非国家中懂英语的读者而工作,所以我们不知道我们的读者究竟是谁。

  杨宪益:我倒不觉得这么悲观。我认为我们是知道在对谁讲话的。本身的观点不会在中出现很多,我们在竭尽全力把原文的意思地传达给另一种读者,使他们能尽量理解原作的内容。我们不应过多地把自己的观点放进去,否则我们就不是在翻译而是在创作了。⑧

  至此,我们认为,像霍克斯那样母语为英语的英,在翻译实践中着重表现出英语语用的结果取向和实效、客观取向,应该成为汉→英翻译的一般规范。否则,戴乃迭所说的“读者不爱看”的现象会继续存在,翻译也就失去了文化的目的。

  这里我们还必须一个问题:中国的汉→英翻译工作者为适应自身所处时代的社会、文化的需要而强调原著。这样一来,我们在这里提倡英本要遵循英语重结果的语用原则,可能被为翻译中反对异化、提倡归化了。其实,翻译中划分归化和异化,最好只是针对如何处理特定的文化负载词而言,不能任意扩大两者的界限。正如引用的例(11)、例(12)那样,某些只是一般地有悖于英语重结果语用原则的翻译,就不能视为异化翻译。事实上,霍克斯的翻译根本不能用异化和归化论来评价。下面的例(17)和例(18)表明,霍译与杨本中对“槁木死灰”的处理基本上是直译的,即都用了异化手法,其中霍本的直译更加异化,因他把“死”也译进去了:

  从此可见,我们提倡在汉→英翻译中要立足于重结果的语用取向,与处理特定文化负载词语没有必然关系,我们的目的只是要以客观实效表达为原则,让读者对原文文意获得确切的理解。

  把母语翻译成外语远比把外语翻译成母语要难,汉→英翻译最恰当的应该是英语为母语者。但现实是绝大多数的汉→英的母语都是汉语。汉→英翻译的学习者常因缺乏足够的英语母语者的语感而影响到的可接受度,因此我们就更需要研究如何“教”会我们的学生具有娴熟的英语语用能力。从事汉英翻译的翻译工作者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主动发掘和掌握双语的语用原则。

  本研究强调翻译转换过程的重要性,指出需要了解汉语重过程、英语重结果的语用原则,从而在翻译过程中注意思维方式方面的有效转换,做到有效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本研究还了翻译家们的翻译直觉。当前,语用学理论推动着翻译研究的发展,尤其在翻译过程中对原语理解和译语表达方面的研究有许多新的。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感到语用翻译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到底应如何解释翻译家对目的语的语用直觉问题。如语用学中的论翻译观更多是强调表达中的主动意识,而翻译家对目的语的直觉往往受到母语负迁移的影响。本文通过母语分别是汉、英语言的在处理翻本时分别采用的重过程和重结果的策略,分析了他们各自受到自身母语语用原则影响的情况。这个发现可以当作一种重要的语用翻译原则有意识地加以使用。

  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是,本文并没有反过来使用英→汉翻译语料来进一步证明汉语重过程、英语重结果的语用原则。另外,我们考察的翻译语料无法排除主体性以及主体间可能起的作用。这些有待研究的课题将会进一步证明我们的观点或者给我们带来更多的。

  最后,我们认为,汉英翻译在语用上遵循结果、实效、客观取向的同时,应该加强研究文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① 感谢华东理工大学2012级硕士研究生安然、王之豪参与了本研究的部分数据统计和资料收集工作。

  ② 以下有*号标示的是中国专家的,无*号的是Pinkham的。Pinkham没有提供原文。

  ③ “汉语原文多动句的最后一个动词”并不包括有动作意义的名词,如例(1)和例(2)中的“进步”和“”。 沈家煊(2009)指出,印欧语里名、动、形是三个的类,稍有交叉。汉语里名、动、形三者之间却有包含的关系,形容词作为一个次类包含在动词类之中,动词作为一个次类包含在名词类之中。沈家煊的观点可以为本文这里的观点提供佐证。

  ⑤ 这里还牵涉到汉语的流水句(吕叔湘先生语。见吕著《汉语语法分析问题》(p.27),指汉语中可以一个小句接一个小句,很多地方可断可连。)在英译时如何切分为英语多个句子的问题。本文不作讨论。

  ⑥ 杨说过:“所有的翻译都是我跟爱人合作,我拿着书直接口译,她打字,打得飞快,然后再修改。”(《中华读书报》,2006年6月8日;转自杨宪益 2011)。可见,杨译《红楼梦》英文文本以他为主译,该文本无疑主要反映了杨的思维方式。

  ⑦ 此处不用英译汉语料作为考察对象,因为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士很少从事英→汉翻译,因而无法比较母语不同的人士在汉译时表现出的母语思维和母语语用习惯的影响。

  [1] 安然 王建国. 汉英翻译中英语谓语的选择[C]. 华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论文年会论文,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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