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及部科技标准司下发的(关于提交2016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评价报告的通知)(科技函【2017】6号)要求,获得命名的园区每年必须对生态工业建设绩效进行评价,否则取消命名,现决定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评估项目进行采购。
为高效开展年度评估工作。持续保持“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荣誉称号,须按文件要求进行大量的数据收集、整理,并最终形成评估材料;之前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创建及复审工作均由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作为第三方协助完成;该中心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且熟悉掌握我区情况。经批准,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进行谈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7年10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采购项目的说明)反馈至潍坊市局滨海区(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山东盛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史海昌、甄文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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