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
国务院法制办发布融资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记者8月12日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将《融资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融资公司的监管,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548号),设立融资公司以及融资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须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并了审批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对融资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征求意见稿实行备案制度,同时变更后的事项应当符合本条例的有关。
对于融资公司的市场退出和终止,征求意见稿,融资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融资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连续1年以上未经营融资业务的,由监管部门缴回其融资业务经营许可证。融资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有关债务,并明确或有债务的承接等事项,清算过程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解除前,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融资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并于清算结束后将融资业务经营许可证交监管部门注销。
为规范融资活动,防范融资风险,征求意见稿根据融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了融资公司应当遵守的经营规则,主要包括:对责任和资产实行风险分类管理;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开展融资业务应当与有关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按照风险共担、公平合理原则确定各自承担风险的比例和方式;融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对单个被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融资余额与其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的上限;不得为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资金运用应当符合安全性、流动性原则,所运用资金与其净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准确计量融资责任风险,并按照有关提取各项准备金;对向被人收取的反金实行专户管理或者委托第三方存管;按照债权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对办理融资业务中知悉的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了融资公司监管体制、监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监管措施、融资公司应当遵守的监管要求,还了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上周证券金净流出1207亿 连续3周流出
投保基金最新数据显示,上周(8月3日至8月7日)证券金净流出1207亿元,为连续第三周净流出。上周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银证转账增加额为5761亿元,减少额为6968亿元,日均余额为2.93万亿。此外,股票期权金净流入0.57亿元,日均余额为14.50亿元。
李小加:深港通技术准备工作7月已完成只待批准
据彭博社报道,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周三(8月12日)表示,深港通技术工作7月已完成,港交所正等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深港通。
李小加还称,中国救市措施给市场带来不确定性,且该举动增强了国内市场化的必要性。而且,中国股票市场化短期内可能会推迟。
之前,针对港股近期成交量不断萎缩,李小加称不用担心,按体量比例,港股的成交量约为A股的八分之一到十分之一,内地投资者熟悉市场之后比例还会增长,股市互联互通推进后,港股成交量会随着内地市场回升而增加。
李小加指出,市场有能力面对未来大幅波动,因内地暂停IPO,部分企业转到上市,而且根据经验下半年IPO较强,利好新股市场。深港通目前已做好基本准备,在宣布开通之后仍需要3至4个月才会正式启动,现在未知道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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