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性6人,女性4人。男性,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26周岁以下(199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含160cm)以上,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3)凡应聘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在麦积山风景区内因偷逃门票、非法载客受过景区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处理并记录在案的,均不聘用。
(1)男性,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26周岁以下(199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高160cm(含160cm)以上,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2)招收财会岗位1人,智慧景区计算机岗位2人,信息写作岗位1人,其他岗位6人(除财会岗位男女不限,其余均为男性)。
(4)凡应聘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崖风景区内因偷逃门票、非法载客受过景区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处理并记录在案的,均不聘用。
(1)男性,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高165cm(含165cm)以上,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3)凡应聘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在麦积山风景区内因偷逃门票、非法载客受过景区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处理并记录在案的,均不聘用。
招聘的景区工作人员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麦积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食宿按正式职工同等对待,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由面试考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前34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经审核确定的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地址另行通知),统一培训后上岗,从上岗之日起计发工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