疍民以船为家,逐水而居,浮家泛宅,随处栖泊,为祈求风平浪静,出入平安,形成了独特的过年习俗活动--舞草龙。
“舞草龙” 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盛行于清朝,又称“和前夫同居的日子舞火龙”,意为龙投大海保来年四季平安,分为扎龙、舞龙和送龙三个步骤。
每年大年初二,疍民身着唐衫裤、腰束红绸,三五人一组,选用又长又硬的剑草和较为柔软的净草开始扎制龙身。
龙头以大箩筐做底衬、多柱香捆扎为眼、额前挂五寸圆镜,并配以其他饰物,使龙眼、龙须、龙角、龙鳞活灵活现。
先将草龙身上的香火点燃,并由村中为草龙点睛。随着一声“起龙咯”,令旗舞动,锣鼓声震天,长串鞭炮炸响,火光闪闪。草龙向着天后庙俯首三拜后,方能起舞。
首先将草龙龙头在上、龙尾在下堆在一起点燃,然后敲起锣鼓、燃起爆竹,以送龙归海。待草龙化为灰烬后,整个仪式才算完成。
舞草龙习俗是疍民在长期海上生活、劳作中形成的,包含娱神、娱人内容,以舞草龙拜祭为载体的民间风俗对研究南澳疍民的生产生活、历史文化和风情极有参考价值。